冰川冻土 ›› 2009, Vol. 31 ›› Issue (3): 560-564.doi: 10.7522/j.issn.1000-0240.2009.0075
唐 增;徐中民
摘要: 水价是水资源管理手段中的基本工具,为了保证水价政策的有效实施,促进农业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农业的发展,在农业水价制定过程中,农户对农业灌溉用水水价的承受力必须被考虑. 虽然农户对水价的承受力可以分为支付能力和支付意愿,但支付意愿可以更好地、更全面地评价农户对农业灌溉水价的承受力.简要介绍了条件估值法(CVM),并以张掖市为例,利用条件估值法分析了农户对农业灌溉用水的支付意愿(WTP),从而评价农户对农业灌溉用水水价的承受力. 结果表明:张掖市农户对农业用水的承受力为1027.5元8226;hm-2,对照2006年的实际水价,说明目前的水价已经达到农户承受力的最高点. 由于农户对水价的承受力低,农业水价的制定应优先考虑农户对水价的承受力,不能一味强调供水成本的全部回收. 要提高农户对农业用水水价的承受力,最重要的是提高农户的收入. 同时,由于工业用水的效益远高于农业用水的效益,政府在当前对农业用水供水单位进行扶助,以及工业用水和城市生活用水对农业用水的交叉补贴非常有必要.